(The Message of Joshua: Promis and People)
弗斯 (David G. Firth) 著
藍慈理、姚傳信 譯
推薦指數:8/10
首先必須要說,中文書名的副標「新的傳奇‧新的故事」看起來好像很吸引人,卻又是一個翻譯者越權的例子。就像是許多的電影譯名一樣,感覺起來翻譯與原文英文的副標 "Promise and People" 沒有太大的關聯性。
原作者David G. Firth 算是在舊約摩西五經方面的大師,能夠把約書亞記這麼大一卷書,濃縮成這一小本解經書,當然其著作自有一定的水平。所以這本書對於要深入研經者,是一個很好開始點,不但深入淺出,也跟現代的實用性有許多連結。
弗斯在前言直接的面對約書亞記,或者舊約最常被西方自由派學者抨擊的問題,就是其中的暴力成分。有趣的是,不常見華人學者拿這個問題作文章,大概是習慣了中國歷史中的血腥,對聖經中的暴力好像也不覺奇怪。弗斯在這方面的解答並不明確,似乎是同意並接受暴力是神的命令的一部份,在19頁說:「是有許多人被殺害,雖然沒有想像的那麼多」。在39頁對於約書亞記中對於「滅盡」命令相牴觸的事實,也沒能做有利的解釋。其實有許多舊約學者認為,神真正的命令是要「驅逐」(drive out)而非滅盡,因此會有前後相牴觸的現象,而文中「滅盡」是一個文學體裁的用詞。
在前言,弗斯正確的指出約書亞記對於舊約當中「土地」這個重要的主題的顯現,「土地」也代表了神的應許、供應、信實和帶領,更是以色列人對自己身分的認知。這個角度可以得到許多傳統文化的認可,因此除非不得已,這些個文化的人是不願意離開家鄉,因為土地代表了身分。
在第二章,弗斯對於約書亞派探子做了一個很好的神學解讀:「然而經文中沒有看見對約書亞有什麼批評,信靠神和擅自認定神將如何行事之間,也顯然不同」(49頁)。的確,在歷代(包括現代)教會當中,不乏一些口說屬靈卻不付責任的話。於此,顯然約書亞展現出踏實的做事方式不表示不屬靈。然而,弗斯在對喇合身分的解釋上卻刻意的否定了猶太的解經傳統 (50頁),一昧要將「妓女」這個不合理的字義套用在喇合身上。這反映出了基督教學者對於猶太傳統的排斥,然而,我們必須明白聖經畢竟是源於猶太文化當中一個外來文化,再怎麼做深度研究,依然必須尊重原文化的理解。因此,我個人認為「旅店女主人」的身分遠比「妓女」更合乎當時的情境。畢竟,如果非女主人,又如何可以取信於來搜查的士兵呢?甚至,其還有家人可以得到好處。
然而,把此時的喇合與拉結相比是一個不正確的做法。喇合於此所做的比較是像二戰時幫助猶太人逃過德國納粹的追殺,而拉結則是純粹為了自己的利益說謊。從經文來說,喇合因此顯出她的信心,得以在之後成為以色列的一員。而拉結的行為卻是顯出她的不信,不可與喇合的行為混為一談。
弗斯在第三章中,正確的指出神如何在指示以色列人過約旦河的過程中顯出一個神學原則,就是「神有時會在必要的時候才讓我們知道要發生的事,而不會提早告知。」(63頁) 同樣的信心也顯在之後攻佔耶利哥城的事件當中,以色列人只是憑著信心做一些看起來很蠢的事,相信神會成就。
在第五章中,弗斯點出約書亞在攻打耶利哥之前,遇見了一個要來「做耶和華軍隊元帥」的戰士的經歷。此人要約書亞脫去腳上的鞋這個舉動,說明了與摩西的蒙召有著明顯對照之意,表明神與約書亞同在,也顯出了摩西和約書亞蒙召使命的不同。弗斯也指出耶利哥城在考古上的困難,而做出相對的解釋(91頁)。藉著耶利哥之戰,聖經要指出這是一場耶和華透過以色列與祂的仇敵交戰。今日以色列是神審判迦南人的器皿,在未來若是以色列人離棄神,別國也會成為神審判以色列的工具。神對以色列民的審判在對亞干犯罪一事上可以看得出來,神的揀選是使命性的,因此順服是一個必要的元素。
弗斯 (David G. Firth) 著
藍慈理、姚傳信 譯
推薦指數:8/10
首先必須要說,中文書名的副標「新的傳奇‧新的故事」看起來好像很吸引人,卻又是一個翻譯者越權的例子。就像是許多的電影譯名一樣,感覺起來翻譯與原文英文的副標 "Promise and People" 沒有太大的關聯性。
原作者David G. Firth 算是在舊約摩西五經方面的大師,能夠把約書亞記這麼大一卷書,濃縮成這一小本解經書,當然其著作自有一定的水平。所以這本書對於要深入研經者,是一個很好開始點,不但深入淺出,也跟現代的實用性有許多連結。
弗斯在前言直接的面對約書亞記,或者舊約最常被西方自由派學者抨擊的問題,就是其中的暴力成分。有趣的是,不常見華人學者拿這個問題作文章,大概是習慣了中國歷史中的血腥,對聖經中的暴力好像也不覺奇怪。弗斯在這方面的解答並不明確,似乎是同意並接受暴力是神的命令的一部份,在19頁說:「是有許多人被殺害,雖然沒有想像的那麼多」。在39頁對於約書亞記中對於「滅盡」命令相牴觸的事實,也沒能做有利的解釋。其實有許多舊約學者認為,神真正的命令是要「驅逐」(drive out)而非滅盡,因此會有前後相牴觸的現象,而文中「滅盡」是一個文學體裁的用詞。
在前言,弗斯正確的指出約書亞記對於舊約當中「土地」這個重要的主題的顯現,「土地」也代表了神的應許、供應、信實和帶領,更是以色列人對自己身分的認知。這個角度可以得到許多傳統文化的認可,因此除非不得已,這些個文化的人是不願意離開家鄉,因為土地代表了身分。
在第二章,弗斯對於約書亞派探子做了一個很好的神學解讀:「然而經文中沒有看見對約書亞有什麼批評,信靠神和擅自認定神將如何行事之間,也顯然不同」(49頁)。的確,在歷代(包括現代)教會當中,不乏一些口說屬靈卻不付責任的話。於此,顯然約書亞展現出踏實的做事方式不表示不屬靈。然而,弗斯在對喇合身分的解釋上卻刻意的否定了猶太的解經傳統 (50頁),一昧要將「妓女」這個不合理的字義套用在喇合身上。這反映出了基督教學者對於猶太傳統的排斥,然而,我們必須明白聖經畢竟是源於猶太文化當中一個外來文化,再怎麼做深度研究,依然必須尊重原文化的理解。因此,我個人認為「旅店女主人」的身分遠比「妓女」更合乎當時的情境。畢竟,如果非女主人,又如何可以取信於來搜查的士兵呢?甚至,其還有家人可以得到好處。
然而,把此時的喇合與拉結相比是一個不正確的做法。喇合於此所做的比較是像二戰時幫助猶太人逃過德國納粹的追殺,而拉結則是純粹為了自己的利益說謊。從經文來說,喇合因此顯出她的信心,得以在之後成為以色列的一員。而拉結的行為卻是顯出她的不信,不可與喇合的行為混為一談。
弗斯在第三章中,正確的指出神如何在指示以色列人過約旦河的過程中顯出一個神學原則,就是「神有時會在必要的時候才讓我們知道要發生的事,而不會提早告知。」(63頁) 同樣的信心也顯在之後攻佔耶利哥城的事件當中,以色列人只是憑著信心做一些看起來很蠢的事,相信神會成就。
在第五章中,弗斯點出約書亞在攻打耶利哥之前,遇見了一個要來「做耶和華軍隊元帥」的戰士的經歷。此人要約書亞脫去腳上的鞋這個舉動,說明了與摩西的蒙召有著明顯對照之意,表明神與約書亞同在,也顯出了摩西和約書亞蒙召使命的不同。弗斯也指出耶利哥城在考古上的困難,而做出相對的解釋(91頁)。藉著耶利哥之戰,聖經要指出這是一場耶和華透過以色列與祂的仇敵交戰。今日以色列是神審判迦南人的器皿,在未來若是以色列人離棄神,別國也會成為神審判以色列的工具。神對以色列民的審判在對亞干犯罪一事上可以看得出來,神的揀選是使命性的,因此順服是一個必要的元素。
在第七章之後一直到十六章,弗斯強調約書亞記中神的應許和祝福的實現,以及神的子民活出應許的重要性。在書的十一和十二章,弗斯指出迦勒成為一個重要的人物,他的信心成為對於以色列人的提醒。最後的十七和十八章講到約書亞承襲著摩西的傳統,對以色列民做出重新認信的要求。就像是一個律師的結辯一樣,他「將證據陳明在以色列眾人面前,請求他們下定決心,全然委身於服事耶和華。」(254頁) 最後,弗斯用約書亞記結尾的三場葬禮來總結整本書對約書亞記的理解,經歷神的祝福和信實的神的子民,依然必須對神全然忠誠和服事神的選擇,因為這才是通往生命之道。